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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網】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河南省2018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方案要求,2018年采暖季,對全省鋼鐵企業、電解鋁、氧化鋁企業實施限產30%以上;對使用煤、焦炭等為燃料的鑄造企業、炭素企業、全省水泥企業(含特種水泥,不含粉磨站、粉磨工序和承擔居民供暖、協同處置城市垃圾或危險廢物生產線)、原料藥生產企業等實施停產。
方案提出,到2018年年底,全省PM2.5(細顆粒物)年均濃度達到63微克/立方米以下,PM10(可吸入顆粒物)年均濃度達到103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年優良天數達到210天以上。
方案明確,加快關停落后煤電機組。落實《河南省煤電行業淘汰落后產能專項行動方案(2018-2020年)》,2018年10月底前,關停17臺共100萬千瓦落后煤電機組。嚴控“散亂污”企業死灰復燃,確保“散亂污”企業不出現“死灰復燃”。
方案指出,科學實施鋼鐵、焦化、鑄造行業錯峰生產。2018年采暖季,對全省鋼鐵企業實施限產30%以上(含輪產);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對全省焦化企業實施延長出焦時間36小時以上;對使用煤、焦炭等為燃料的鑄造企業,實施停產。對2018年10月底前穩定達到超低排放限值的鋼鐵企業和達到特別排放限值的焦化企業,2019年1月1日至3月15日期間,原則上不再實施錯峰生產,但要按當地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要求納入污染管控。
加大建材行業錯峰生產力度。2018年采暖季,全省水泥(含特種水泥,不含粉磨站、粉磨工序和承擔居民供暖、協同處置城市垃圾或危險廢物生產線)、磚瓦窯(不含以粉煤灰為主要原料、完成煤改氣、煤改電且所有原輔材料和生產設施入棚入倉的加氣混凝土切塊磚企業)、陶瓷(不含以電、天然氣、管道煤氣等清潔能源為燃料的)、巖棉(不含電爐)、石膏板(不含以天然氣為燃料)、耐材企業(不含以電、天然氣等清潔能源為燃料或無焙燒工藝的壓制成型耐材企業),實施停產。對2018年10月底前穩定達到超低排放限值的水泥企業,2019年1月1日至3月15日期間,豁免其不再實施錯峰生產,但要按當地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要求參加污染管控。
優化有色、化工行業生產調控。2018年采暖季,全省電解鋁、氧化鋁企業實施限產30%以上;對炭素企業實施停產;對有色金屬再生企業的熔鑄工序限產50%以上;原料藥生產企業和生產過程中使用有機溶劑的農藥企業的涉VOCs排放工序,原則上全部實施停產。
對2018年10月底前穩定達到特別排放限值的電解鋁企業,豁免其錯峰限產比例降低為10%,但要按當地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要求參加污染管控;對2018年10月底前穩定達到超低排放限值的炭素企業,豁免其由停產改為限產50%,但要按當地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要求參加污染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