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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經濟信息化委關于組織開展稀土產品流通企業自查工作的通知
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工信部、發改委、公安部、財政部等十二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持續加強稀土行業秩序整頓的通知》(工信部聯原〔2018〕265號)要求,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上海市稀土材料開發應用辦公室組織啟動第一階段稀土產品流通企業自查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1、各單位要認真學習貫徹工信部聯原〔2018〕265號文件(可從工信部網上查閱:工信部>信息公開>政策文件>文件發布>搜索文件名稱)。
2、上海地區注冊的企業,依據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生產、銷售、庫存等資料(含稀土專用發票內容),認真細致地填寫《企業自查表》(詳見附件)。
3、請于2019年2月28日下午15:30前將填好的自查表(蓋章原件)掃描發送到上海市稀土辦郵箱(shxtb@163.com),同時報送電子文檔。逾期未交的企業,將列為重點調查對象。
4、如有特殊情況,請及時與聯系人進行溝通。
請有關單位負責人高度重視,牽頭做好本企業的自查工作。
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19年2月10日